案件经过 Quote:
10·18凶杀案
时间:2008年10月18日20时45分
地点:江西赣州市某高校
人物:男生A、男生B、女生C
事件:凶杀
起因:男生A系女生C高中同学,并从高中起就谈恋爱,07年高考后,男生A考入南昌某大学,而女生C考入地处赣州的另一大学,就此开始异地恋爱。女生C于08年9月与同校05级的男生B相识,并与之相恋,而因男生A与之相处异地,已无爱情,遂女生C向男生A提出分手。男生A非常喜欢女生C,所以一直不同意分手,在无法面对自己失恋的情况下,来到赣州,要求与女生C相见,进行最后的谈判。
经过:晚上8:00左右,女生C叫上男生B一同与男生A见面,在谈判约半小时后,男生A用早已藏带好的刀刺杀男生B和女生C。而后自杀!
结果:有同学发现并拨打120和110报警。120将还有稍许气息的男生B和女生C送往医院急救,最终因无效而亡。至于男生A 在急救人员到来时就已确认死亡。110封锁现场。
据说,案发时,案发现场附近还有学生开展英语交流会话活动,但没有人听到争吵声和呼救声。
学校于19日凌晨紧急召开全校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案情并部署协助公安调查取证、与家长联络等工作。10月19日,在校班主任对在校大学生召开班级会议,解释此次事件发生的经过结果。19日晚,公安机关向死者所在的两所学校通报了案件侦破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