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关于对奥运火炬传递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北京2008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传递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奥运火炬传递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5月13日16时至5月14日16时,319国道瑞金至长汀路段、323国道瑞金至高速公路黄金收费站路段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凡需途经赣州至瑞金往福建、抚州的车辆可绕道通行,具体道路为:105国道赣州至南康、信丰路段,344省道信丰至安远版石路段,340省道安远版石至会昌麻州路段,206国道会昌麻州至瑞金路段)。
二、5月13日16时至5月14日10时,319国道瑞金至长汀路段禁止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三、5月14日11时至5月14日16时,323国道瑞金至高速公路黄金收费站路段(含章贡区水东镇、东桥路、红旗大道、文明大道西段、杨公路、杨梅渡大桥、迎宾大道)禁止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四、管制路段、分流路段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道路交通管制、清障清场和分流疏导工作。
五、请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赣州市公安局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