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主的职责义务: 7 V8 C# j- v/ r8 Z, g0 d9 z* X
(1)版主负责所在版的日常管理和发展,控制引导所在版的主题与本版的目标一致;版主务必对本版内的帖子进行严密的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报告管理员;8 l! P( }: P8 `4 \/ |
(2)原则上每天要有足够的在线时间,检查、回复帖子,对网友不同的观点不得使用侮辱性词语,尽量做到有帖必回,和网友保持充分的交流。连续一周以上不能履行版主职责的,应知会管理员另行安排; * N$ Z# A# \; {
(3)在赣县论坛上,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正面的形象,营造良好的讨论气氛,特别要注意不能用粗言等过激行为;
(4)服从管理团队的决议,响应管理团队的号召。
(5)熟练掌握论坛论坛功能,可正确操作版面功能。 - o2 N* j, X$ a4 k5 ?1 k ^
(6)必须在24小时内回答关于网友提出的被删帖子的疑问,不得在尚未回答的情况下无故删除此类疑问帖,在回答后32小时后版主方可删除。
(7)不得以手上权利与网友交换利益,不得擅自删除符合论坛规则的帖子。
(8)版主管理好自己的密码,绝对不能让他人使用。
(9)有义务和管理员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 1 C2 A/ T+ ?6 S, h
(10)凡是违反规则的版主警告一次,第二次发现将被撤职。
[ 本帖最后由 飞龙●在天 于 2008-6-28 13: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