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爱的阳光——赣县社会救助网络覆盖城乡
2007-11-01 08:38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近年来,赣县紧扣“贫有所济、孤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学、困有所助”目标,不断探索和创新困难群体救助办法,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网络,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项决策福泽万千学子
来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学,陈少林虽然生活过得较为艰苦,但他的心里却充满阳光,一年前县里主要领导到他家的情景,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那是2006年的8月17日,县领导到储潭乡白涧村走访,得知陈少林以优异成绩被保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时,立即前往祝贺。可是当县领导走进陈少林的家门时,看到一家人正为学费发愁呢。原来陈少林父亲一年前因车祸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母亲又没有固定工作,高中三年的学费全都是东挪西借来的,家里已欠下几万元的债务,根本没能力再供少林读大学。县领导同时了解到,像陈少林这样的贫困“准大学生”,全县还有120多个,其中三分之一属于特困户。
第二天,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如何确保贫困“准大学生”上学的问题。会议决定对考取二本以上的特困生进行“1+1”结对帮扶,即一名县领导负责帮扶一名特困生,确保每一位特困“准大学生”上得起学、日后不失学。会议同时决定,采取由县财政挤一点、干部捐一点、社会力量助一点的办法,设立扶贫助学基金,使每一位贫困学生都可以及时得到资助。在县委、县政府的积极倡导下,短短两个月时间,就筹集助学资金320多万元,结对帮扶1306对,两年来,全县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一个机制筑起爱的暖巢
赣县有贫困人口6.5万,特困人口2.1万,单靠一时的救济无法解决他们的困难,怎么办?必须建立困难群体社会救助的长效机制。
从2005年初开始,赣县开始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政府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生活、生产、教育等10大项救助制度,县里设社会救助中心,乡镇设社会救济所,村设救济站。
在农村,集中供养的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三无”对象,每月可以得到150元以上的生活救助费;分散的“三无”对象,一年可以享有1200元以上的现金救助;月收入低于70元以下者,可向政府申请领取每月不低于30元的补差;合作医疗全面开展,只需缴纳10元钱就可享受医疗补助。
在城市,凭下岗再就业证,可以享受到免费培训、免费创业指导、优惠贷款等一系列扶持,零就业家庭成员还可直接向政府“要岗”;符合最低收入标准的无房户可申请廉租住房;社保、医保已开始向全体城镇居民延伸。
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困难群众都可以在定点医院享受到“两免三减半”的价格优惠,身患尿毒症、重症肝炎、癌症、白血病等12种大病的,每年可以从县救济中心领取20%的医疗费用补贴。
无论农村还是城市,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一律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高中、中职困难学生每年补助800至1000元,对考取大学的困难家庭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至5000元,并实行跟踪督学,直到毕业为止。
一份关爱撑起一片绿荫
钟钰银是茅店镇太阳坪村村民,去年,原本家境穷困的他又祸从天降:身怀六甲的妻子被检查出患有肝硬化,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治病期间妻子生下的一对双胞胎也被感染,治疗费用至少要上万元。正当他陷入绝境之时,有关方面将他的情况上报到县里,第二天县救助中心就将急需的救助款送到了医院,解了钟钰银的燃眉之急。
据统计,目前赣县有320多名像钟钰银一样的困难患者共得到260万多元的大病医疗救助,有3.1万名贫困学子得到了资助,有1.6万农村特困人口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有4600多名城镇特困居民按时领到了生活补贴,有1420名下岗职工参加了免费培训和就业援助……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为赣县的困难群体撑起了一片绿荫,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注入了稳定剂。
郭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