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转变财政支持方式促经济发展
加大政策调控 当好参谋助手 放大资金效应 赣县转变财政支持方式促经济发展
本报讯 丁毅报道:近年来,赣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转变以往单纯的资金投入这种财政支持方式,实行资金投入与加大政策调控、当好参谋助手、放大资金效应多措并举。
前几年,赣县乡镇的基础很薄弱,财政连工资都无法保证,更不用说支持经济发展了。为改变这种现状,该局不断加大政策调控力度,通过政策加资金支持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2004年以前,赣县乡镇年年都为了财税任务发愁,乡村干部贷款缴税、收“过头税”、“引税”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赣县财政局及时取消了各乡镇的财税任务,出台了鼓励乡镇发展地方经济的优惠政策,实施招商引资税收奖励、烟叶税收返还等措施,变“竭泽而渔”为“丰泽而渔”,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2004年以来,该县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的税收达1969万元。
经济要发展,工业要先行。几年以前,赣县没有几家像样的工业企业,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紧张。面对这样的窘境,赣县财政人经多方考虑,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工业园的建议。在为工业园建设筹措资金之前,为了给县领导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一方面深入实践开展调查研究,一方面组织财政干部到周边地区进行了考察,提出了财政先期投入启动社会资金的办法和滚动促进工业园发展的思路。通过财政人员的积极努力,赣县工业园的建设终于如愿以偿。如今,每年赣县工业园实现的税收达1.40亿元,占了该县税收收入的42%。赣县财政总收入由3年前的1.62亿元,发展到2006年的3.35亿元,年均增长27.40%;地方财政收入由3年前的1.10亿元,发展到2006年的1.65亿元,年均增长14.47%。
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赣县积极整合扶贫、以工代赈、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移民、世行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等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扶助示范点上,并实行建设点申报制度,申报成功获准建设的点,财政给予资金扶持,否则财政不予资金上的扶持。在具体扶持方式上,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财政投入为主、农民投入为辅,户建项目实行自建为主、财政补助,发展生产实行优惠放贷、财政补贴,由于坚持以点带面的支持方式,通过财政少量的资金支持,有效地带动了赣县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铺开,极大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